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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5#、6#、11#、12#、13#、14#楼、3#4#半地下室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25 17: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工程5#、6#、11#~14#楼及3#4#半地下室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行审备(2020)3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沙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工程5#、6#、11#~14#楼及3#4#半地下室工程(二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经济开发区香港路东段北侧;

2.1.2建设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58160788.4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2022年06月13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紫荆苑二期5#、6#、11#~14#楼及3#4#半地下室,土建、电气、弱电、给排水、消防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注:一个投标单位不得同时承担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若两标段同时中标,由招标人决定其放弃其中一个标段,放弃的标段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完成类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 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 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注: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11 月26日至2021年12月0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2月08 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电子保函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等(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11)、投标人投标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投标人类似业绩(企业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企业完成类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2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及入围方法: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苏建招办[2019]2号文件规定。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三。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本项目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6家、平均值以下9家。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沙口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时代大厦6楼

邮    编: /                               邮    编:222100

联 系 人:吴军                            联 系 人:英工

电    话:15950701008                     电    话:1836188310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422430485@qq.com

 

2021年 11  月26 日

11.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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