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1-16 1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南湖校区新建工程(校安工程)一期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南湖校区新建工程(校安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行审投[2021]9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海州区财政统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花果山街道九龙路北、郁林路西地块;
2.2 工程规模: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南湖校区新建工程(校安工程)一期,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建筑面积为:12926.00m2,建筑高度为:4层,室内外高差为:0.45m,建筑高度为:17.55m,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南湖中学1#教学楼、2#教学楼、实验楼的施工图纸桩基、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30 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建安费暂按4145.127266万元考虑,监理费用为 62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8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总监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若有不良行为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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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8分 监理方案:21分 项目监理机构: 21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6 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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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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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但不得超过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四作为基准价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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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48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注: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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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 (21分) |
质量控制方案(4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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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2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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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2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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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2分)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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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2分)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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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方案(3分)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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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管理方案(3分)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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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3分)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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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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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 机构(21分) |
总监理工程师 (6分)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工民建专业的得2分;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10年以下不得分。(执业资格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注:所学专业以岗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证书原件以上传至系统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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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15分) |
一、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12分) 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包括在专业人员内)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专业2人、电气专业1人。满足以上要求得6分;每缺一人或缺一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 (1)在上述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毕业证专业为园林专业,且具有工程师园林职称得3分。 (2)在上述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所学专业为机电专业的,加3分,本项最高加3分。 二、职称要求:(3分) 上述监理人员(不含总监)中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缺少1人扣1分。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需具有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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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 |
1、自有检测设备得4分:包括全站仪、水准仪、回弹仪、测距仪,(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有一件得1分,最多4分。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注:鉴定证书、相关证明、联营协议以原件上传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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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4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监理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投标企业作为总监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监理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说明: A、以上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上标明的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业绩证明,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取。 |
特别提醒:(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10日10时3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且最新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8)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 整(¥ 12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961340177
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17-21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262399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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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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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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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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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