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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金龙花园、振兴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09 17: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金龙花园、振兴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1210521000104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投[2020]16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金龙花园、振兴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海州区郁洲南路69号、龙河南路29号-6-2号;

2、工程规模: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金龙花园、振兴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三个小区的建筑改造中拆除、出新项目等。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4、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 。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开工令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监理费最高限价:30.54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5月-2021年10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或方法四,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编列内容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以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1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 11月10日至2021年 11月15日

6.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 1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有效的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外省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8)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周主任                

电    话:17305185515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国际商务大厦B座802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荣工                

电    话:15151268622                                              

传    真: /                         

电子邮箱: 2320765734@qq.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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