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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03 09: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0)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中央补贴(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二队村

2.1.2建设规模:新建浅圆仓15座,仓容15万吨,配套建设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机械棚库、机修间、器材库、发电机房、氮气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等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消防外网等总图工程。占地58.5亩。

2.1.3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 年12月01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至2022年11月26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及以上采用滑模工艺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筒仓或浅圆仓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不可缺一。如这三者都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特征,还必须提供经发包人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其它证明材料是指能够反映滑模工艺特征的钢筋混凝土筒仓或浅圆仓工程的设计图纸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注:类似项目业绩的核查认定: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非本市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

3.3.2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一、具有满足以下条件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社保(2021年5月-2021年10月),若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返聘证明。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4、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本项目遵照连建发[2021]336号文要求执行,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 执行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23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2)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4009980000

朱家旺

张海南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小写:167354692.16元,大写:壹亿陆仟柒佰叁拾伍万肆仟陆佰玖拾贰元壹角陆分)

 

2. 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 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83.00分

施工组织设计:16.00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 √ 方法三;

评标基准值计算及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期望值。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期望值或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 1-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期望值,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小写:167354692.16元,大写:壹亿陆仟柒佰叁拾伍万肆仟陆佰玖拾贰元壹角陆分)不入围。

注: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2.3.3(1)

投标报价

(83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

每负偏离 1%,扣减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注: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1

2-5

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总体概述合理、可行,并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

2-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根据现场条件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

5-10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完善。

(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

5-12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

(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5

15-28

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

(必须贴合滑膜工艺。)

(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

6-15

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合理。

(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1

2-5

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采用BIM技术的具体方案,方案具体、可行。

(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

3

6-10

针对本项目实际,有具体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法、可行的。

(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3.3(3)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1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及以上采用滑模工艺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筒仓或浅圆仓工程。的得1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不可缺一。如这三者都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特征,还必须提供经发包人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其它证明材料是指能够反映滑模工艺特征的钢筋混凝土筒仓或浅圆仓工程的设计图纸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作为评分业绩)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2)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神泉路8号     地    址:江苏秦淮区堂子街41号通宇大厦901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广付                         联 系 人:韩超男

电    话: 13382960662                     电    话:1835186773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gcmc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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