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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人行宿舍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29 17: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人行宿舍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1210521000103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1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行宿舍。

2.2工程规模:人行宿舍小区内共4栋6层楼需改造,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60 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审计结束);

2.5监理招标控制价:工程建安费暂按845万元,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8.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8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进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或方法四,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编列内容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以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9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1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有效的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外省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8)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钦栋

电    话:0518-85482681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14楼

联 系 人:季荣

电    话:0518-85837858、137051332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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