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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遗展示馆布展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29 20: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遗展示馆布展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遗展示馆由东海县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遗展示馆布展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石安河北侧,江苏省东海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内;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3910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限价:190万元;施工费投标限价:3570万元;暂列金额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4月9日,其中节点工期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展馆一楼序厅装修和外立面装修施工。

2.1.5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单位负责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红线范围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大纲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展示馆布展整体方案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参观流线、展示方式、展项内容、展示立面、室内外装饰装修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多媒体专项设计、入口外立面专项设计等。

(2)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展示馆施工:完成展馆工程材料、设备(含硬件、智能化工程)采购和安装、艺术品(含特效模型(如有))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装饰布展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梯工程、暖通工程(含新风)、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装修及辅助功能改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以及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5培训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

2.2.6保修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有效的)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包含以下情形: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及拟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且未被解禁,拒绝其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3月-2021年8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9月30日至 2021年10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经济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经济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项目管理机构:3分

5、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设计标准要求。(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展馆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清晰。(2分)

2、展馆各展区分布明晰,主题鲜明,展馆各功能区之间过渡自然。(2分)

3、展馆各种人流动线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征。(2分)

4、总平面布局齐全、完整,多媒体点位图布局合理,逻辑和空间对应。(2分)

3.建筑功能(9分)

1、展陈效果图纸丰富充实,能体现主题,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对发包人要求理解透彻,展示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细节处理注重艺术性和独特性。(3分)

2、多媒体展项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互动性、参与性好。(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重点展项符合项目特征,具有创新性和领先性。(3分)

4.展陈造型(4分)

1、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可实施、落地性强,功能和形式统一,能够很好的体现展馆风格。(1分)

2、展陈创意、空间处理合理,展陈手段多样,材料利用科学、美观。(1分)

3、设计的效果图、立面图、施工图、多媒体系统图、场景图、展柜图、灯光图等全面合理,符合展陈造型要求及展馆特征。(2分)

5.外立面方案(3分)

1.外立面方案特点鲜明,具有东海水晶雕刻非遗馆特色,符合时代特征。(3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并具有新颖性,点位布局及与展品的结合度高,内容表达完整,造价控制合理。(1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环保材料。(1分)

2.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创新性展示手段能体现首创性。(2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效果图纸齐全,能反映各个展区的整体效果,有详细的展示立面图,有具体的可实施、落地性强的图纸。(1.5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难点和特点分析(1分)

对施工方案的难点、特点把握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内设计、智能化、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装饰装修类别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每有一个专业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为准,如证书未明确专业,提供职称评定表或毕业证书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在提供证书同时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 2021 年3月-2021 年8月连续6 个月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

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18 年 8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有一个得 0.5分,本项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 年 8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有一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分。

(9)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

8.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一正四副)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除外)上传,且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 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8.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4009980000

朱家旺

张海南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温泉镇                      地    址: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瑞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3605124128                       电    话:0518-81163376

传    真:                                  传    真:0518-8547997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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