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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金牛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7 16: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金牛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1081200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东海县金牛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21】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金牛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海县金牛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东海县金牛公园内;

3、监理招标控制价:6万元;

4、招标范围:东海县金牛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5、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并配合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外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建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 2021年 2月至 2021年7月连续 6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万元计,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99%、10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30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企业名称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

国信CA

C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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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飞1826131919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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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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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彭孝龙

电话: 130486985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78-1号

联系人:吉维娟

电话:13401268777  0518-8725226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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