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东海县驼峰富民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4 15: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驼峰富民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驼峰富民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以 东海行审备〔202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海县驼峰富民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东海县驼峰乡             

2.2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1#厂房5776.54m2,2#厂房5776.54m2,3#厂房4687.54m2,4#厂房5634.34m2及室外给水消防,总建筑面积21874.96m2;其中1#、2#、3#厂房地上建筑总层数为一层厂房,局部二层办公楼,基础采用独立基础,厂房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排架柱轻型钢屋顶结构体系,办公楼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9.65m;4#厂房地下一屋地上四层,基础采用筏板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15m。

2.3 招标范围:室外给水(含消防),1#2#3#4#厂房的土建装饰、钢结构、电气暖通消防给排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7.4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人,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在有效期内)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 号文规定,外省、外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建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三年)、法定代表人(超过五年)、项目总监(超过五年)无行贿犯罪行为采用信用承诺形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连续 6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

  本项目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三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R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99%、10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0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9时00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上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总监)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 交互的,视为辅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支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IE11及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总监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8.2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造价)

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 CFCA

孙丽丽

18005133017

耿立珍

17751872787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0251010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

联 系 人: 李苏

电    话: 151061896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613室/东海县广场东路卫校二楼东

联 系 人:解书骋

电    话:13775494561


附件:
12928dad-6e00-4de3-afad-bec55b85cf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