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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和平家苑小区工程城投•和平家苑小区项目室外景观附属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城投·和平家苑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城投·和平家苑小区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投•和平家苑小区项目室外景观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和平西路北侧、菜园巷东侧

 

2.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27.4亩,建设棚改安置房2.76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1907110102-BD-003 城投•和平家苑小区项目室外景观附属工程 建筑面积约 13300 ㎡,包含但不限于城投•和平家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城投•和平家苑小区项目室外景观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工程 城投•和平家苑小区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投•和平家苑小区项目室外景观附属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和平西路北侧、菜园巷东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13300 ㎡,包含但不限于城投•和平家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
2.1.3招标控制价:7144805.07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城投•和平家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注: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问题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不接受因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问题而提起的异议、投诉。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等承诺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0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19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 2020 年 10 月 19 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全部入围、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95%-100%),本次招标取D=95%)。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分标准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连建招办[2018]14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本工程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1、ABC 合成法评标基准价计算和B值抽取方法
1)、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2)、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2、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3、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默认B值抽取结果。
8.其它要求
8.1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8.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8.4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8.5“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9.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东海县中华路18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山海国际酒店2楼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范凯华                              联 系 人:许明    
电    话: 0518-80321092                       电    话:0518-82396888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

 

2.获取地点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牛山镇晶都大道北侧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范凯华 联 系 人: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515092000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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