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9-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标段编号:3207222009240002-BE-001
本招标工程干休巷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住建发【2020】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干休巷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干休巷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东海县干休巷;
3、监理招标控制价:3.9 万元;
4、招标范围:干休巷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5、监理服务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12个月)阶段并配合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进行配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进行配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03月至2020年08月连续 6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8)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三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R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99%、10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1、获取时间:2020年09月29至2020年10月12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09 时00分。
2、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招标人名称: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臧传生
电话:138512101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联系人:刘燕
电话:1515123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