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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14号地块金海梧桐苑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23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金海梧桐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的金海梧桐苑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备【2020】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海梧桐苑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凤舞路北、凤鸣路南、学院路西;

2.2 工程规模:地块面积41786.15平方米(A区:34908.5㎡,B区:6877.65),建筑面积11138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金海梧桐苑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住宅、商业、物业、社区用房、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地下室、室外施工、相应配套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1710日历天(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结束 ,其中计划施工工期980日历天)。

2.5 监理费最高限价: 210万元 ,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所在地未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有效期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报项目总监,为本单位职工, 2020年2月-2020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总监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8分

监理方案: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23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为B = 210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本项目评标选择的方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48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监理费以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48分

监理

方案

(20分)

质量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4分

进度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投资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安全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组织协调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监理工作制度

有具体监理工作制度

2分

技术建议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4分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件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评分要求:

(1)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

(23分)

()()

总监理工程师(7分)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不含地方职称)。

2、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得2分。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5年及以上(含15年)的,得2分;执业资格证书年限在10(含10年)-15年(不含15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老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注:(1)证书原件以上传至系统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退休人员。

7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1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16分)以下人员要求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

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配备(12分):

(1)专业监理工程师:

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城镇建设)1人,电气专业1人(含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给排水专业1人,市政专业1人。满足要求得6分;每少1人扣1.5分。

(2)监理员(2分):监理员不少于2人,满足要求得2分,每少1人扣1分。

(3)上述监理机构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中,如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加2分,如有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加2分。

2、职称要求(4分):

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缺少1人扣1分;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少一人扣0.5分;不含总监。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监理岗位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2)监理人员专业以学历证书或监理岗位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

(3)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为准;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2月-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上述所有证书、社保等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1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试验检测设备得3分(经纬仪、水准仪、绝缘电阻测试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每缺1件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设备必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

2、投标人具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设备(不限于超声波测厚仪、坍落度测定仪,测距仪,靠尺等)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检测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注:上述所有证书、发票、协议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1、企业监理业绩(2分):2016年1月1日以来,监理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在6.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监理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分):2016年1月1日以来,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建筑面积在6.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监理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取;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证明材料在开标时将同时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未上传或企业诚信库中无法获取将不予计分。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总监姓名、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5)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6)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4分

5.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相关规定,资格后审审查时,投标单位无须提供原件。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务必完成诚信库的完善工作,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项目组成员基本信 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 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总监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注:上述(1)—(3)资格审查材料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评委审查一律 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 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最新的(不限于资格审查材料、合同等),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多本承包范围相同的有效资质证书,招标人将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 6 个月(2020年2月至 2020 年7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机构印 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所在地未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无行贿、无借牌挂靠、失信被执行人等承诺证明文件加盖章(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连云港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扫描件应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

注:上述(4)—(7) 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并作为评审依据。

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8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 9 时 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10.特别提醒

10.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肆副 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10.2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

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 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 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 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若诚信库无法上传的资料请上传至其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或投标附件处。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 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 合格。

10.3 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及连建发【2018】96 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10.3.1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 20 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 10 日至 19 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 7 日至 9 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

10.3.2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10.3.3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 6

个月(2020 年 2月-2020 年 7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10.3.4 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 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10.3.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且有授权委 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10.4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 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 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效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编: 222002                    

联系人:冯工

电话: 0518-85602023              

传真: 0518-85602024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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