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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20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14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灌南县2020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201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鉴于本项目地点分散,矛盾复杂多变,因此要求投标企业熟悉本地情况、协调能力强、监理经验丰富,并能协助招标人解决问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等11个乡镇
2.2 工程规模:约6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灌南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2.4 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万元/标段(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结算价按实际完成投资额调整(该费率含监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支付额外的费用)。
2.6 标段划分:一标段(三口、堆沟、田楼、北陈集)投资额约2000万元;
二标段(新安镇、百禄、新集)投资额约2000万元;
三标段(孟兴庄、汤沟、李集、张店)投资额约2000万元;
各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与上述3个标段的竞标,多个标段可配备同一名总监理工程师。
2.7 其它:由于该项目建设地点分散,因此要求投标单位在每一个乡镇均配备至少一名监理人员,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应慎重考虑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35号文件规定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35号文件规定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苏建管(2014)100号文件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3.10.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3.10.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应慎重考虑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3.10.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10.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件。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总监中标后不影响办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市级)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通知,暂时停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查询工作,请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0.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
d.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e.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注:本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三其中的一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9月14日至 2020年9月21日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地址:灌南县名仕佳园小区西门
邮编:2225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颜建华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51250063               电话:13815629558
电子邮箱:  642413192@qq.com     电子邮箱: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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