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城区广场地面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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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城区广场地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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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县城区广场地面改造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城区广场地面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城区 |
| 2.工程规模: 晶都广场地面改造工程面积2200m2,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第一零售西侧及人行道面积9732m2,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灰色面包砖铺设,3m宽,134m长;第一零售门前430m2, 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2009010002-BD-001 | 东海县城区广场地面改造工程 | 晶都广场地面改造工程面积2200m2,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第一零售西侧及人行道面积9732m2,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灰色面包砖铺设,3m宽,134m长;第一零售门前430m2, 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 | 15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城区晶都广场及第一零售门前; 2.1.2招标工程规模:晶都广场地面改造工程面积2200m2,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第一零售西侧及人行道面积9732m2,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灰色面包砖铺设,3m宽,134m长;第一零售门前430m2, 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 2.1.3招标控制价:1826532.86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8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0年10月2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广场及人行道铺设,晶都广场地面改造工程面积2200m2,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第一零售西侧及人行道面积9732m2,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灰色面包砖铺设,3m宽,134m长;第一零售门前430m2, 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岗履职,详见连建发【2018】421号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2月至2020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3企业资质证书; 6.4安全生产许可证;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6.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02月至2020年07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6.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6.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6.9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7~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与开标现场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料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0日 |
| 2.获取地点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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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海县晶都大道与牛山北路交汇处 | 地 址: | 连云港市东海县花园路2-2-202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赵德虎 |
| 电 话: | | 电 话: | 15861277798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7797758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27506721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