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改建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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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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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改建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东海县曲阳乡 |
| 2.工程规模: 该项目位于东海县曲阳乡,拟对对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进行改建,设计路面宽度16米,中间为12米宽混合车道,道路两侧预留绿化带。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909110111-BD-001 | 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改建工程 | 包含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道路的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改建工程 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发改复【2020】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改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曲阳乡;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东海县曲阳乡,拟对对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进行改建,设计路面宽度16米,中间为12米宽混合车道,道路两侧预留绿化带; 2.1.3合同估算价:38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9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11月19日; 2.2招标范围:包含曲阳乡广济路、湖东路(下穿高速段)道路的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2018年 9 月 4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年 9 月 4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 年 6 月 4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 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7)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注:依据苏建招【2015】6 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投标其他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9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95%)。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在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同的,原则上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用摇号机随机进行抽取。本工程K2值取为9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按以下执行: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东海县曲阳乡驻地 地 址:江苏省东海科教创业园区五楼505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宁主任 联 系 人:张捷 电 话:15151278669 电 话:0518-85838386、15905132148 传 真: 传 真:0518-8583838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402782664@qq.com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8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8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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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曲阳乡驻地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宁飞 | 联 系 人: |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15151278669 | 电 话: | 0518-85838386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