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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4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花果名苑(安置小区A)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花果名苑(安置小区A)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文苑路东、春晖路北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35.78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18944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1512170101-BD-006 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参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1512170101-BD-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行服发(2015)1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区春晖路北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工地。
2.1.2建设规模: 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 1131.789335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花果名苑(安置小区)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参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景观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 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注:
(1)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文、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违反法定投诉程序不经过法定主诉渠道方式异议投诉的,投标单位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效期内)、2020年2月-2020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参照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4. 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9 月 4 日至2020年 9 月 11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9 月 17 日 15 时00分。
6.2逾期网上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三。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R取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视频直播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通过腾讯会议视频直播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7%、18%、19%、20%、21%、22%、23%、24%、2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本工程执行连建招办[2018]14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明确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通知)的规定。
8. 投标保证金: 贰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 其它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 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 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锁(连云港办事点):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107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电    话:        051881889876            
传    真:                           传    真:      05188108600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1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1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科技创业城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金德鹏 联 系 人: 王巨琴
  电 话: 0518--80686635 电 话: 0518-81889876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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