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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基础工程、临时工程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13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基础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4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基础工程、临时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基础工程、临时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13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石化七道以北、港前大道以西

 

2.工程规模:  主要包括31.5万吨 年35%双氧水装置、13万吨 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 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等。基础工程(桩基、承台、应急水池等)、临时工程(临时道路、临时管道、临时项目部)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2006190001-BD-002 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13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基础工程施工 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13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基础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设备及罐区基础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13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基础工程施工
编号:3207252006190001-BD-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2019]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13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基础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七道以北、港前大道以西。
2.1.2、建设规模: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13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装置基础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8600万元 。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节点工期:开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 开工之日起90天内所有承台和设备基础具备交付上部钢结构及设备等安装条件)。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13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基础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设备及罐区基础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4000万元及以上工业建筑群体工程施工的类似业绩,并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已交(竣)工验收),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已交(竣)工验收的,以证明材料上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为原件扫描件)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5)国外业绩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等文件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来源: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信用江苏、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1月-2020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4.1、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4、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9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4日09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投标人承诺书;
注:上述(1)-(7)项需从诚信库中获取(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上述第(8)项需提供扫描件(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八、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
8.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办法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 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本工程执行连建招办[2018]14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明确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通知)的规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址: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渝博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CA CFCA  孙莉莉 18005133017
国信CA 周梦雪
魏  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9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提路1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孙渝博
  电 话: 0518-82256886 电 话: 0518-85633999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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