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新建厂房A、新建厂房B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1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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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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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新建厂房A、新建厂房B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同兴镇马沟工业集中区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2007150002-BD-001 | 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新建厂房A、新建厂房B | 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新建厂房A、新建厂房B施工,主要包括工程桩基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新建厂房A、新建厂房B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0] 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新建厂房A、新建厂房B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同兴镇马沟工业集中区 2.1.2建设规模: 新建厂房A建筑面积为1021.24平方米,新建厂房B建筑面积为3133.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5.1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6808089.9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 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3月31日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同兴镇2019年扶贫厂房项目-新建厂房A、新建厂房B施工,主要包括工程桩基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2018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③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④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⑥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⑧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 ⑨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9月11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9)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10)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11)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如有);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12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含20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以下9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评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5%。 说明: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付款方式 开工前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付合同总价的 30%;验收合格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 8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内付清结算价款的97%(含3%质保金,无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元整(¥136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李春雷 联 系 人: 贾工 电 话: 136451280779 电 话: 17751671370
2020年9 月1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CA办理咨询: 连云港 周梦雪15298603303(微信同号),连云港 魏飞18261319191(微信同号)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01日至2020年09月11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01日至2020年09月11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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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同兴镇同兴社区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惠永春 | 联 系 人: |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13305134187 | 电 话: | 17751371370 |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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