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1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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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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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双店镇236省道北侧、红枫路西侧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810170101-BD-001 | 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1、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设计人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的土石方、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除方案设计外的所有设计(含地质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 2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备本项目所要求施工资质的单位。 (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东发改复[2018]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双店镇236省道北侧、红枫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2605平方米,新建四层综合用房一座,总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其中文体中心用房1175平方米,基层社会服务平台826平方米,农民创业培训基地826平方米,以及篮球场一座,面积12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6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10月09日(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0 年12月08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1年06 月25日 2.1.5 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具有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设计人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 2.2.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3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双店镇文体中心项目的土石方、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除方案设计外的所有设计(含地质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建设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3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企业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的认定。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备本项目所要求施工资质的单位。 (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被拒绝。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执行。 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02月至 2020年07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08月21日至 2020年08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先开技术标(一)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 60%以上)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排前5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 2、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二)及经济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二)及经济标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技术标一) (35分) 设计说明 (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及可研要求,符合规划要求。(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科学合理性评审。(1分) 总平面布局 (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2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1分) 建筑功能 (9分) 1、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2.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要求。(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建筑造型 (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结构方案 (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5分) 设备方案(2分) 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 (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二星标准。(1分) 设计深度 (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 (5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3分) 以评审入围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乘(1-下浮数值)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数值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各项管理费计取是否合理。(0.5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二) (9分) 1.总体概述(2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B、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2分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0.5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开标现场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8.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5套完整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技术标(一)、技术标(二)、商务标、经济标、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封袋外圴需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标(一)方案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和技术标(二)(A4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总部(南京) 18005133017 025-96010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海县双店镇 联系人:刘东山 电 话:187051279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富华西路68号御府4#楼1-406 邮编:223000 联系人:李景民 电话:18261306699/18052315588 电子邮箱:1718600237@qq.com 2020年08月21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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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海县双店镇政府驻地 | 地 址: | 东海县富华西路68号御府4#楼1-406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刘东山 | 联 系 人: | 李景民 |
| 电 话: | 18705127987 | 电 话: | 18261306699/18052315588 |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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