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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梧桐苑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金海梧桐苑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金海梧桐苑项目已经连云港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备【2020】43号),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金海梧桐苑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设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凤舞路北、凤鸣路南、学院路西;

(2)项目规模:地块面积41786.15平方米(A区:34908.5㎡,B区:6877.65㎡);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实施性方案设计(规划建筑方案优化、深化)、专项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投资估算(概算),设计深度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及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的相关规定;后期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一切义务;

②  本项目地块定位总平面图(包括建筑、景观),建筑物单体设计(平面、立面、剖面),人防工程(含平战转换预案),入口大堂、电梯厅、楼梯间、走廊、保障房、营销中心等装饰装修、基坑支护、室外综合管线、智能化、幕墙、消防、道路、广场、室外景观、出入口大门、围墙、示范区及零星项目等各项内容设计。(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

③  专项工程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为:建筑智能化、室外景观、绿化、泛光亮化、标识标牌、幕墙、钢结构、装饰装修等;在专项工程方案得到招标人确认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由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

④  建设单位根据本项目需要提供的技术咨询和相关服务。

(4)设计服务期限:十日内完成实施性方案设计优化;二十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实施性方案设计、专项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实施性方案设计专项工程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规范标准),绿色建筑方案策划及标识申报文件必须确保满足评审机构深度要求,并保证最终成果获得二星级认证标识。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22.76 万元人民币(报价中的建筑面积暂按 111380  平方米计算),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本控制价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市场行情,计算得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之一。

4.8、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2)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自行承诺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开始倒推。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拟报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定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及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评标办法:定量评审,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分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

(3分)

类似业绩

3分

1、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设计的得有一个得1分,最多2分。(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设计项目组

(6分)

项目负责人

1分

1.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得1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设计合同或有效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5分

1、建、结、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国家注册资格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建、结、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1个得0.3分,最高得1.5分;其中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职称的,1个加0.5分,最高加1.5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本地化服务

(1分)

自行承诺

1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连云港市设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1分。

在合同签订前七日内需提供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设计方案

(75分)

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规划设计指标符合度

10分

容积率、建筑风貌、建筑高度、绿地率、退线、出入口设置、建筑密度、配套设施、停车位、其他指标要求等

总平面及平面布局功能配置

15分

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面积配置合理、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竖向设计合理

专项设计方案

10分

理念新颖、体现个性特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合理布局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设计工期及进度控制措施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绿色建筑方案策划及标识申报服务方案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后期服务承诺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造价估算

10分

造价经济、估算资料齐全

设计费

(15分)

价格标准

1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高于基准价的,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0.3分;低于基准价的,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2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                             

1、类似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为6.5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建设;

2、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

3、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5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10时;

7.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根据疫情情况,招标人可以更改为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电子标

9.1、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所有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可能涉及的相关资料的原件按以下要求扫描上传至诚信信息库或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查使用。

(1)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2)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应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

 9.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9.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522323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6020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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