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华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叶海华庭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叶海华庭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叶海华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临洪西路以西、规划道路以北 | | | |
| | | 2.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333085㎡,(地上建筑面积248984㎡,地下建筑面积84101㎡),其中商品房住宅27栋224459㎡,商业用房3345㎡。整个项目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150527㎡,商品房住宅10栋(1#楼至10#楼)103325㎡、商业用房903㎡;二期总建筑面积182558㎡,商品房住宅17栋(11#楼至27#楼)121234㎡、商业用房2442㎡。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3207062002270101-BD-001 | 叶海华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叶海华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900 |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叶海华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 叶海华庭 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连发改备[202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叶海华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临洪路以西、规划路以北;临近铁路陇海营业线 。 2.1.2建设规模:包含S1、1#-10#楼、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50079.29平方米(地上114729.29平方米、地下35350.00 平方米,其中人防6643.72); 2.1.3工期要求: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叶海华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 3 个且不超过 9 个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3)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原则上综合得分相等时,以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企业业绩得分也相等时,以企业奖项得分高的优先;企业奖项得分也相等时,以企业净资产金额高的优先;企业净资产金额也相等时,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同时具有以下类似业绩: (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注:①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建筑面积、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④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铁路营业线(指铁路电气化改造、铁路扩能改造、铁路增建二线)施工; 注:①营业线施工业绩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营业线施工合同、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或业主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工程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④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 违反法定投诉程序不经过法定主诉渠道方式异议投诉的,投标单位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月-2020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43分): 1、财务状况(10 分)(以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1)净利润(税后利润,下同)≥7亿元得3分,5亿元≤净利润< 7亿元得2分,2亿元≤净利润< 5亿元万元得1分,净利润<2亿元不得分; (2)净资产≥15亿元得3分,10亿元≤净资产<15亿元得2分,5亿元≤净资产<10亿元得1分,净资产<5亿元不得分; (3)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80%得4分,80%≤资产负债率<85%得3分,85%≤资产负债率<90%得2分,资产负 债率≥90%得 1 分。 2、 类似项目业绩(20 分) (1)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的8分; 注:①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建筑面积、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④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铁路营业线(指铁路电气化改造、铁路扩能改造、铁路增建二线)施工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的 12分;; 注:①营业线施工业绩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营业线施工合同、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或业主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工程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④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 3、认证体系(3分) (1)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2) 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3) 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4、工程奖项(10分) (1)企业奖项(8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工程获得国优(“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或“詹天佑奖”)得2分;获得省优的得1分;获得市优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8分,只计取4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2)文明示范(或标化)工地(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工程,获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文明示范(或标化)工地”得2分;“市级文明示范(或标化)工地”得1分。本奖项只计取一个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注:①工程奖项的核查认定。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获奖证书或发文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②“省级及以上、市级文明示范(或标化)工地”奖项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获奖证书或发文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获奖证书或发文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具体程序与方法如下: 一、评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 数为不少于7 人的单数。 (二)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 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上述评标入围条件的全部入围。 (三)初步评审 1、形式及响应性审查: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2、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的,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做出无效投标判定前,将向当事人核实 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3、无效投标的判定。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开标时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根据现场开标记录与投标文件比对); (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5)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除招标文件单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判定。 (四)详细评审: 采用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89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1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五; 2、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税金)为 万元,暂列金额(含规费税金)为 万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施工组织设计 注:本项目位于铁路禁止抽取地下水范围内,须详细描述降排水措施。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 要求 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 2-5页 1.6≤得分≤2分:对项目总体认识比较全面,论述比较完整清晰,总 体组织比较符合实际、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合理。 1.4≤得分<1.6分:对项目总体认识较全面,论述较完整清晰,总体组织较符合实际、施工方案基本有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合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 2-4页 0.9≤得分≤1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设计原则:尽量减少施工用地,使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合理组织运输,减少运输费用,保证运输方便通畅;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确定应符合施工流程要求,尽量减少专业工种和各工程之间的干扰;尽量减低临时设施费用;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应便于工人的生产和生活;满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的要求; 0.7≤得分<0.9分:有简单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 5-10页 1.6≤得分≤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 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最大。 1.4≤得分<1.6: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线路基本 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基本合理、 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条件,保证措施基本可靠,有违 约责任承诺,有经济赔偿承诺。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 6-12页 0.8≤得分≤1分:劳动力投入、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 0.7≤得分<0.8分:劳动力投入、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较协调,调配计划较合理,有保证措施。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 15-28页 1.6≤得分≤2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 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 1.4≤得分<1.6分:对工程重点、难点有认识、有表述,解决方案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较有可操作性,保障措施基本正确,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较准确。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 6-15页 0.8≤得分≤1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采用建筑业新技术不少于3项。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 0.7≤得分<0.8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有提出新技术的应用,但新技术的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有措施。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1 2-5页 0.8≤得分≤1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采用BIM技术的具体方案,方案具体、可行。 0.7≤得分<0.8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有提出采用BIM技术的方案。 类似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5000万元(含)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建筑面积、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得分。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 注:采用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彩色字符等。 (五)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1)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向招标人择优推荐7 名不排序的定 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3名~6名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具备竞争性的,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以投标价格是否具有竞争性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小于3 名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六)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七)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 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 日。公示中,应附评 标报告(评标专家姓名除外)。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如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不再递补定标候选人。因异议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为3名~6名时,招标人继续定标;小于3 名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 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 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 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 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 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 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 行打分,最优的N 分,其次N-1 分,依此类推(本次N 为7,排名7 名以后的得0 分),按总分 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 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上传到诚信库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诚信库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 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 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 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 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投标报价。 (4)企业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因素。 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票决。 3、中标候选人:有排序不超过3 名。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 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 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投标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三、发布中标人公告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 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六、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8 月20 日-2020 年 8 月 24 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8 月31日 9 时 00 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电子标书相关要求: 9.1、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所有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可能涉及的相关资料的原件按以下要求扫描上传至诚信信息库或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查使用。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诚信库,评委审查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2)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承诺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认证体系证明材料 等原件扫描件应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 9.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 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4、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 9.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6、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工 电 话: 0516-83920812 监督部门:上铁房地产公司纪委及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1-51226360 (工作日上午8点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座10楼 邮 编: 222002 联 系 人: 冯工 电 话: 0518-85522320 传 真: 0518-85602024 电子邮件:gzlxqr@126.com 开户银行:工行新浦支行 账 号:1107015019280078252 2020年8月20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4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4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西路工务办公楼 | 地 址: | | |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 |
| 联 系 人: | 李刚 | 联 系 人: | | 徐超 | | |
| 电 话: | 0516-83920812 | 电 话: | | 0518-85522320 |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