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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支六路)新建工程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为民路)新建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支六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支六路)新建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为民路)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位于海州开发区,路线西起通灌南路,东至支六路

 

2.工程规模:  本项目道路长1014米,红线宽16米。其中人行道宽5.0米;混合车道宽11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2008120001-BD-001 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为民路)新建工程 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混合车道、人行道)、排水、路灯、交通标牌标线等,不含绿化、种植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为民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支六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以海行审投【2020】1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开发区滨河南路(通灌南路-为民路)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西起通灌南路,设计桩号为K0+456.614,东至为民路,设计终点桩号为K1+086.614。道路全长0.63Km,道路红线宽16m;
2.1.2招标控制价:6141975.69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1.4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混合车道、人行道)、排水、路灯、交通标牌标线等,不含绿化、种植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
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
的。(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12 号文等执行,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
效期内)、2020年2月-2020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
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 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0年2月-2020年7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资质《核验书》
10.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投标其他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七、评标及入围方法: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苏建招办[2019]2 号文件规定。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含20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
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价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
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
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随机进行抽取。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次招标 K2 取值为:93%。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按以下执行: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1603室
联 系 人:吴主任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    话:0518-85838386、15905132148
                  

2020年8月20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4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14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吴炜凯 联 系 人: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18261320031 电 话: 0518-8583838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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