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采暖工程(二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0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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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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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采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州区新建东路北、科苑南路西 |
|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898平方米,其中特勤消防站建筑面积为5600平方米,战勤保障大队用房建筑面积为3298平方米。项目绿化面积约34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面积合约6467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805040101-BD-007 | 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采暖工程 | 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采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采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061805040101-BD-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行服发[20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采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东路北侧、科苑南路西侧、凤翔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652.96平方米,地上4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45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消防支队凤凰新城消防站采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3.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连建发【2018】421 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 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5)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8月 20日至2020年8月 2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8月31日15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2020年8月31日 15 时 00 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10)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 评标入围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评标价: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评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捌仟元整(¥8000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花果山大道与青峰路交汇处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张队 联 系 人:庞工 电 话:13775590397 电 话:0518-85836299、1537150999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0 年 8 月 20 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和[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连云港 孙丽丽 连云港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 (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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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与青峰路交汇处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毛亮 | 联 系 人: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0518-81862814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