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07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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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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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朐海新农村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黄圩河以北,宁曹路以西,瀛洲路以东; |
| 2.工程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43932.00 平方米,占地面 积 9722.1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0192.31 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 积 48681.39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48089.15 平方米,配套面积 592.24 平方米(包括消防水池 44.00 平方米、消防水泵房 43.20 平方米、生活水泵房 31.20 平方米、消控+安控 65.60 平方米、配电房 296.46 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 48.60 平方米、弱电机房 48.60 平方米、门卫 14.58 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 1510.92 平方米。并配套 建设水、电等公用设施工程和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广场、道 路、停车场及绿化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2008060001-BD-001 | 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EPC) | 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勘察工作;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 4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121号文《关于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海行审投【2020】123号文《关于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朐海新农村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黄圩河以北,宁曹路以西,瀛洲路以东(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43932.00 平方米,占地面 积 9722.1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0192.31 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 积 48681.39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48089.15 平方米,配套面积 592.24 平方米(包括消防水池 44.00 平方米、消防水泵房 43.20 平方米、生活水泵房 31.20 平方米、消控+安控 65.60 平方米、配电房 296.46 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 48.60 平方米、弱电机房 48.60 平方米、门卫 14.58 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 1510.92 平方米。并配套 建设水、电等公用设施工程和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广场、道 路、停车场及绿化等; 2.1.3招标控制价:13085.5678万元 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2、施工费(含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1805.5678万元 3、暂列金额:120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75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9月10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11月25日,工程 竣工日期:2021年11月4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质量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宁海街道平安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勘察工作;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 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并且设计成果不予退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2017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的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设计业绩要求: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设计合同内容为准,须提供的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则不予认可。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3.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为准)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月至 2020 年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 号、连公管办【2020】1 号文、建市规【2019】12 号文、国令第 72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9月7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 5、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证书,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月至 2020 年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8、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 10、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2、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详细要求见招标公告业绩要求) 注: (1)以上资格审查原件开标前随纸质方案设计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须将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朐海新农村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 9 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金海财富中心A1609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牟士杰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5061324007 电 话:0518-81086737 10.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招投标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原件开标前随纸质方案设计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其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业绩等)采用网络上传投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文件),且 CA 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 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方案设计文件除外),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 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 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资格审查原件及 5 套完整书面方案设计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方案设计文件(A3 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资格审查原件及方案设计文件单独装订密封,封袋外圴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内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1.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 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CA 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4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4日 |
| 2.获取地点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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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朐海新农村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牟士杰 | 联 系 人: | 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15061324007 | 电 话: | 0518-81086737 |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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