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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31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王集元邦村
   
 
   
2.工程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王集元邦村,占地面积4.8416公顷,按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规划床位48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业务用房和附属办公用房,给排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场区配套工程及绿化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907230101-BD-002 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工程施工 保健楼、住院部、后勤服务中心、地下室、配电房、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土建工程包含桩基、主体、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包含①给排水(给水、排水、热水及太阳能、直饮水);②电气安装(动力、照明);③消防工程(水灭火、气体灭火、火灾报警);④通风空调(通风、空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5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9]82号、灌发改投资[2020]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东王集镇元邦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479.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589.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889.42平方米。按480张床位妇幼保健院业务量预期和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规划设计,含装配式设计,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容积率≤1.1。
2.1.3合同估算价:3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20日,竣工日期:2022年3月23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保健楼、住院部、后勤服务中心、地下室、配电房、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土建工程包含桩基、主体、室内外装饰等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包含①给排水(给水、排水、热水及太阳能、直饮水);②电气安装(动力、照明);③消防工程(水灭火、气体灭火、火灾报警);④通风空调(通风、空调)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工程规模3.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额1.8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仓库)的施工业绩。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备案截图及网址,四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不包括补充合同及工程变更金额);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以诚信库获取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且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自 2018年 7 月3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9 年7月 3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年 4 月 3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③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④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⑧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⑨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
⑩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42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总分(42分) 1、财务状况(10分);
2、类似业绩(20分);
3、认证体系(3分);
4、工程奖项(9分)。
财务状况(10分) 1、净利润:
(1)近三年的净利润(税后利润)≥14000万元/每个年度,得3分;
(2)近三年的净利润(税后利润)≥10000万元/每个年度,得2分;
(3)近三年的净利润(税后利润)小于10000万元/每个年度,此项不得分。
注:近三年均需满足,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近三年指的是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17、2018、2019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以上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2、净资产:
(1)近三年的净资产≥10亿元/每个年度,得3分;
(2)近三年的净资产≥5亿元/每个年度,得2分;
(3)近三年的净资产小于5亿元/每个年度,此项不得分。
注:近三年均需满足,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近三年指的是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17、2018、2019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以上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3、资产负债率:
上一年度(2019年)负债/资产(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85%得4分,85%<资产负债率<90%得2分,资产负债率≥90%不得分。
注: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类似业绩(20分) 1、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工程规模3.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额1.8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仓库)的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2、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工程规模3.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额1.8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仓库)的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8分,最高得8分。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
1)类似业绩需提供以下原件的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备案截图及网址,四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及工程变更金额);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以企业诚信库获取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且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3)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同一个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得分。
企业资信(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
(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
注:以上相应证书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奖项(9分)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或者发文之日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含装饰专业,不含住宅、厂房、仓库)获得奖项的给予加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每一个得3分,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承建或参建业绩获奖均予以认可,投标人奖项最高得9分。
奖项证明材料需提供:承建单位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获奖公示文件(或获奖证书);参建单位须提供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截图及网址、获奖公示文件。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公示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公示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公示的时间为准。
以上奖项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7月31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8月10日 9 时00 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颜院长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775565010                电    话:       18115991881          
传  真:                                 传    真:       0518-8585525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CA(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3)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资格预审开标时不需要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也不需要提供书面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与电子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未及时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业绩材料均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业绩证明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10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10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伊山镇伊山中路平安巷25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颜院长 联 系 人:   靖海如    
  电 话: 13775565010 电 话:   0517-83657722    
  传 真: 传 真:   0518-8585525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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