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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0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城区29号地块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2005270101-BD-001 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包括土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燃气、绿化景观、室外附属以及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5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报名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9]179号文、灌发改投资[2019]22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东城区29号地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91.4亩,总建筑面积3982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具体以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4162.84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220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13942.84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含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380万,施工暂列金额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55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8 月10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9月10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7月30 日
注: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图审中心审核的且合格的设计图纸,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包括土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燃气、绿化景观、室外附属以及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在有效期内)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中标准:
2016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84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3000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2018年 7月6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7 月6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0年 4月 6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 家的联合体,联合体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建市规[2019]12号文。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②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连清办【2020】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及《建设项目工程总包管理规范》7GB/T50358-2017,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⑥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⑦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⑧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施工单位牵头人提供)
⑨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10: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并提供结构,设备专业设计说明(1分)。
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并科学、合理(2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是否满足家长接送要求(1分)。
5.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6.是否满足消防间距、消防车道要求(1分)。
7.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是否考虑周边已建与未建小区对本项目的日照不利影响(1分)。
8.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是否合理利用场地现有高差(1分)。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国家规范与江苏省相关标准要求(2分)。
2.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满足使用功能,先进合理(1分)。
3.是否高效地布置教学用房与各类场地,避免造成建筑面积的浪费(2分)。
4.是否充分考虑学生的校园通行与疏散安全(2分)。
5.是否考虑到灌云气候特点,合理考虑采光通风(1分)。
6.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1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提供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文件(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7.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节能建筑标准(1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委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
B、 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2分: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得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得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得0.5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超过100页扣0.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得0.4分(需提供工程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凭证(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
2.配备的设计团队中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每提供一个专业的注册证书得0.3分,最高得1.2分。(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3.配备的施工团队中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且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每提供一个专业的注册证书得0.3分,最高的0.6分。(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4.项目管理机构配有专业BIM人员,每提供一个BIM高级证书(工信部或人社部颁发)的得0.4分,最高得0.8分(提供BIM证书)。(需提供BIM人员缴纳社保凭证(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
注:上述人员不得身兼数职,其中设计类注册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网页截图,【“在投标单位注册”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直接链接到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84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投标人须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84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备案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                            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顾主任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18861310555                  电    话:0518-8116200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特别提醒: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系统软件联系方式: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8905137238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8月05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8月05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地 址: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顾主任 联 系 人: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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