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3-11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职大北地块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11905290101-BK-001)
一、招标条件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职大北地块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职大北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高新区科苑路、郁林路以西(职大东北侧);
(2)项目规模:地块面积约108500㎡(约163亩);
(3)招标范围及内容:
①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地块定位总平面图设计(包括建筑、景观),建筑物单体设计(平面、立面、剖面),人防工程(含平战转换预案),室外综合管线,室外消防、道路、广场、室外景观、出入口大门、围墙及零星项目等方案设计。(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
②服务内容:方案设计及优化;估算的编制、方案报审服务;配合后续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现场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一切义务。
(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设计须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7)投标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获捌万元设计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获伍万元设计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提供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自行承诺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开始倒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2)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省内投标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投标人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定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及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一、评标
评标采用量化计分、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经济和商务标进行量化计分、定性评价,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提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量化计分评审细则详见附件)
(一)初步评审
1、形式性评审;
2、资格审查或资格复核;
3、其它符合性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的,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做出无效投标判定前,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5、无效投标的判定
除招标文件单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也应单列于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判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三)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四)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五)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六) 投标文件提出的设计范围、设计服务期、设计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七)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八)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十一)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十二)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十三)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十四)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
(1)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技术标评审结论判为“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况,否则技术标评审结论为“合格”。
(3)评为“合格”的技术标评审报告,应指出该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况。
2、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内容包括企业资格、类似工程业绩等,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重大偏差情况的均为评审合格。
3、投标报价评审
(1)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组成是否存在不合理、是否存在需要注意的不平衡报价等情况。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商务标评定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并指出报价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三)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量化计分的基础上,对通过技术标、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定性评审,向招标人推荐经量化计分得分前七名的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7名多于3名(含)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不含)的,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判断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及投标报价为判断依据。
(四)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评标委员会及个人评审意见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技术性优势,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其他意见);
7、推荐合格投标人名单,以及各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缺陷,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合同履约风险。
(五)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中,应附评标报告(除评标专家姓名外)。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二、定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由此产生的定标候选人不足三家的,由定标委员会从评标委员会量化计分排序依次递补。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l、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及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发包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发包人”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本项目定标成员库人数为 35人,其中:
(1)招标人 20人;
(2)招标人的母公司(城建控股集团)10人;
(3)相关主管部门5人;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4、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下列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排名(规定单票最多排名数量N,不超过7名),按名次得分(第一名N分,第二名N-1分,以此类推),按照累计分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同得分单位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在同等条件下,参考以下要素择优选择投标人:
(1)设计方案;
(2)投标报价;
(3)业绩;
(4)设计文件获得荣誉;
(三)定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定标会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定标记录、定标报告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公告定标结果。定标记录应包括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正式人员名单。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定标后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从中标候选人中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重新确定中标人: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附件: 量化计分评审细则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分) 评分标准 得分(分)
设计方 案
(70分) 设计理念 20 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总体思路、项目特点以及地块所处区域环境分析,项目市场定位、未来市场分析,优劣势分析;推导产品特色和突破点以及各类产品的协调统一等评分(包含养老产品及养老配套、普通住宅、社区配套等)。
优:15-20分、良:10-15分、一般:0-10分
规划设计指标符合度 10 容积率、建筑风貌、建筑高度、绿地率、退线、出入口设置、建筑密度、配套设施、停车位、其他指标要求等。
优:8-10分、良:4-8分、一般:0-4分
建筑构思与创意 20 推导产品设计的比例,功能配置,建筑单体空间布局、色彩造型、建筑风格等。构思严谨、创意新颖;建筑与周边及城市设计协调;绿色建筑有设想;建筑空间处理合理、建筑与景观设计协调。
优:15-20分、良:10-15分、一般:0-10分
总平面及平面布局功能配置 15 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面积配置合理、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竖向设计合理。
优:10-15分、良:7-10分、一般:0-7分
造价估算 5 根据造价经济估算、成本控制、提供资料合理性进行打分;(0~5分)
设计费(20分) 价格标准 20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95%为评标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高于基准价的,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0.2分;低于基准价的,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1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注:(1)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类似业绩(4分) 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4 1、设计单位自2014年0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建筑设计经验,同时有1.5万平方米及以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经验的,每同时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0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建筑设计经验,同时有1.5万平方米及以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经验的,每同时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业绩证明以设计合同为主,如合同不能说明相关内容的,可提供规划部门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或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上传合同及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4、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投标单位的业绩,否则不得分。
设计项目组
(6分) 设计人员资质证书 4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2、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注:
每个设计人员资质证书最多计2分,同一个设计人员有多个资质证书的,不累计计分。
2、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主要设计人员配置 2 建、结、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累计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说明: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6 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4 月 10日 9 时 00 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根据疫情情况,招标人可以更改为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电子标
9.1、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所有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可能涉及的相关资料的原件按以下要求扫描上传至诚信信息库或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查使用。
(1)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2)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应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
9.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9.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02024
招标人联系人:向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686635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