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1400KVA配电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1-03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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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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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1400KVA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伊山镇王圩村四组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08070101-BD-003 |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1400KVA配电工程施工 | 1400KVA配电工程施工,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电缆工程施工 | 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1400KVA 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1400KVA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1400KVA配电工程施工,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电缆工程施工 2.1.3招标控制价:1081034.64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月21日,竣工日期: 2020 年2月20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满足供电规范要求,一次性经过验收合格准予送电。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施工、电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 2.2.2本次招标推荐的品牌为: 变压器推荐品牌:江苏华鹏、许继电气、江苏铭安、南通大正、江苏大全等品牌产品。 高低压柜:天铂电力、许继电器、港圣电气、江苏铭安、江苏大全品牌产品。 高压柜开关元器件推荐品牌: ABB 、伊顿、GE、常熟开关、许继电气、江苏大全凯帆。 低压柜开关元器件推荐品牌:ABB 、伊顿、GE、常熟开关、许继电气、江苏大全凯帆。 电缆推荐品牌:远东、江苏宝胜、江苏上上电缆、新长峰、神光、天津津达等品牌产品。 备注: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核查,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7年 12月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场如有发现,拒绝投标; ☑自 2018年 12 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9年 9 月 3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③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④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⑥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⑧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 ⑨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 月 14 日 15 时00 分。 开标地址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电力设施许可证;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7)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6月-2019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10)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1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 (12)省外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1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时需额外核验原件); (14)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15)品牌确认同意书(如有,由招标人加盖公章,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8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9~15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4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单位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全部招标工程量(须经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的60%且经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工作局联合专家组中期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30%;完成全部招标工程量(须经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并经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工作局联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同时经连云港市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所有招标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无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龙河大厦A座905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周飏 电 话:0518-88168059 电 话:13905139189,0518-8519188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4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14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14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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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四组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龙河大厦A座905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超 | 联 系 人: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0518-88168059 | 电 话: | 0518-85191888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