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 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12-2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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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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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 2.工程规模: 本项目改建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574米,宽20米,配套建设人行道、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910150201-BD-001 | 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 施工 | 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以海经发投发【2019】1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 2.1.2标段名称: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施工; 2.1.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经济开发区,西起为民路交叉口,东至郁洲南路交叉口; 2.1.4工程内容:本项目改建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574米,宽20米,配套建设人行道、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等; 2.1.5合同估算价:约610万元; 2.1.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7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海州经济开发区青圃路(为民路-郁洲南路)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至合同价的60%(含预付款),经审计单位出具正式的结算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19年6月-2019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12 月24日至2019年 12 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1月0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开发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国际商务大厦A栋2015室 联 系 人:姜工 联 系 人:左工 电 话:0518-80538898 电 话:19901557271
2019年12月24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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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国际商务大厦A栋2015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电 话: | 19901557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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