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19-12-2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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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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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腾东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高新区光明路南侧、康平路西侧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911150102-BD-001 | 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设计与施工 | 35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 4.其他要求: 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东发改复[2018]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腾东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高新区光明路南侧、康平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食品园区总用地面积约5178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562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426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5栋3层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45198平方米;3栋1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9180平方米,单跨17米;1栋6层包括宿舍、办公室、厨房、食堂在内的综合楼建筑面积约8951平方米;配电室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改建园区配套的康平路长0.8KM,路面宽30米双向4车道、昌平路长1.1KM宽30米双向4车道、光明路长1.36KM宽40米双向4车道;新建园区配套的铁北路长1.8KM宽8米,除铁北路不做雨水排水系统其他改建路做雨水排水系统。食品园区内原有110KV高压线路影响项目建设需移出重新架设0.85KM;为保证园区污水处理环保达标需新建园区部分污水管网及改建部分污水管网,确保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2.1.3合同估算价:2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5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2.1.5 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电梯、消防、受电、110KV高压线路架设、室外绿化景观、厂区及园区周边沥青道路、雨污水管网、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路灯工程等附属配套设计工作),设计人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 2.2.2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东海高新区食品科技产业园厂房、办公综合用房、110KV高压线路移出重新架设、土方、土建、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电梯、消防、受电、室外绿化景观、厂区及园区周边沥青道路、雨污水管网、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路灯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除方案设计外的所有设计(含地质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应具备下列(1)、(2)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施工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设计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设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9年6月至 2019 年11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企业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执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3.3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3.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非项目负责人为代理人的拒绝参加投标;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3.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3.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12月24日至 2019年12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9时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4、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施工单位还须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联合体协议;(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 年6月—2019年11月);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省外施工企业提供省资质《核验书》; 注: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先开技术标(一)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 60%以上)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排前5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二)及经济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二)及经济标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技术标一) (35分) 设计说明 (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及可研要求,符合规划要求。(1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含附属)科学合理性评审。(1分) 总平面布局 (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2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1分) 建筑功能 (9分) 1、建筑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3分) 2.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要求。(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建筑造型 (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结构方案 (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5分) 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分)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 (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海绵城市设计理念与措施。 (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二星标准。(1分) 设计深度 (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 (54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2分) 以评审入围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乘(1-下浮数值)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数值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各项管理费计取是否合理。(0.5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二) (11分) 1.总体概述(2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 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 2 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6.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0~1 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 8.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上传,且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8.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 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 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东海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8-8726991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腾东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光传 电话:139512528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亮 电话:13775444944
2019年12 月24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 |
| 2.获取地点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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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腾东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刘光传 | 联 系 人: | 孔亮 |
| 电 话: | 13951252885 | 电 话: | 13775444944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