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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12-13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伊山镇王圩村四组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808070101-BD-002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施工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施工 10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1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县伊山镇山西村
2.1.2建设规模:场地1080m2,道路2780m2,大门,门卫室72.92m2单层砖混结构,配电房及设备基础等。
2.1.3合同控制价:人民币2358791.01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01 月 12日,竣工日期:  2020年4月21 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门卫室、道路、场地、污雨水、消防、给水、路灯、配电房及设备基础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2017年12月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8年12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19年9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等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③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④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⑥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⑧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
⑨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分。
开标地址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时需额外核验原件);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①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9)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10)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1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含20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以下9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90%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付款方式
⑴合同签订后14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单位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全部招标工程量(须经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并经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组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所有招标项目审计结束后并经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无息)。
⑵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陆仟玖佰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       地    址: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905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部长                    联 系 人: 周飏                           
电    话: 0518-88168059              电    话: 0518-85191888、13905139189    
传    真:                            传    真:  0518-851918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127449179@qq.com                           

2019年 12  月 13 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座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四组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龙河大厦A座90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超 联 系 人: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8168059 电 话: 0518-8519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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