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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赢商业街项目施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9-12-05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创赢商业街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创赢商业街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瀛洲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创赢商业街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滨河新区同心路北、规划八路西

 

2.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067.01㎡,总建筑面积为18859.1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460.41㎡,地下建筑面积为4242.10㎡。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4层。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1907300101-BD-001 创赢商业街项目施工总承包 创赢商业街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4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创赢商业街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创赢商业街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   以  海经发投发【2019】1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瀛洲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创赢商业街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滨河新区同心路北、规划八路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067.01㎡,总建筑面积为18859.1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460.41㎡,地下建筑面积为4242.10㎡。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4层。主要包含多栋4F商业建筑(主要以生活服务类为主,涵盖超市、美容美发、银行、药店、洗衣店等休闲娱乐类日常消费业态)。
2.1.3招标控制价: 78473769.59  元。
2.1.4工期要求: 4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创赢商业街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2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类房屋建筑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为原件扫描件)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05月至2019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0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05月至2019年10月);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6.6投标人承诺书(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和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7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提供)。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6~6.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与开标现场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料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
7. 评标方法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x 70%与招标控制价x 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率△(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 (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 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 (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瀛洲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    址: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6楼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董工                     联 系 人:  侍工                       
电    话:  0518-85470799        电    话:  0518-88358899              

10. 其他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0.3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0.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10.5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中.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05日至2019年12月10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05日至2019年12月10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瀛洲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9楼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董成 联 系 人: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5470799 电 话: 0518-88358899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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