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0-12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朝阳西山生态纪念林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朝阳西山生态纪念林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连开委复【2019】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阳西山生态纪念林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朝阳西山生态纪念林项目
2.2 标段名称:朝阳西山生态纪念林一期项目
2.3 标段编号:3207071910109901-BD-001
2.4 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西山庄村
2.5 工程规模:约34666.67㎡。
2.6招标控制价:约869.09万元
2.7 工期: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2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10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一期建设总占地18070平方米 绿化5130平方米 20亩。墓穴总数量4000座,包括一期墓穴、园区人行主道路、人行次道,台地墙及景墙,一期墓区绿化,给水等。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19年4月-2019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10月12日0时0分至2019 年10月17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0月23日 10 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88%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通过招标人代表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海财富中心A1608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8352821968 电 话:18652112802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