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万平方反渗透(RO)膜及组件项目(一期)新建1#膜生产车间/组件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10-11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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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万平米反渗透(RO)膜及组件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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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年产800万平米反渗透(RO)膜及组件项目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年产800万平方反渗透(RO)膜及组件项目(一期)新建1#膜生产车间/组件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大浦东路、盐坨西路南侧、金桥路西地块 |
| 2.工程规模: 本项目共分2期建设,建设800万平米/年高端反渗透(RO)膜及组件项目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71904190101-BD-001 | 年产800万平方反渗透(RO)膜及组件项目(一期)新建1#膜生产车间/组件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工程 | 1#膜生产车间/组件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工程施工 | 15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800万平方反渗透(RO)膜及组件项目 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开委备【2019】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产800万平方反渗透(RO)膜及组件项目(一期)新建1#膜生产车间/组件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浦东路、盐坨西路南侧、金桥路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1#膜生产车间/组件车间13856.8m2;原料/成品仓库5854.3m2; 2.1.3招标控制价:5271.17773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9日,竣工日期:2020年3月26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1#膜生产车间/组件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关于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兼职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在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17年10月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8年10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9年7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企业于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承担过类似钢结构厂房单体跨度在36米及以上、工程造价在3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工程规模须同时满足跨度、造价2个量化指标) 注:(1)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同时提供类似工程的原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且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原始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建管【2018】215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执行连建招办函[2018]8号文《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说明: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外省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6.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开标评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出示身份证并在开标记录表中亲自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件。 (6.2)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须在合同中明确。 (6.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精神。 (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 入围方式 7.1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R 取15家,不足15家时, 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 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规定: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二中任选一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者委托的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 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金桥路97号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 0518—806858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2楼120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5865869、18805135863 电子邮箱:2720667653@qq.com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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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金桥路97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2楼1206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霍经理 | 联 系 人: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15961392565 | 电 话: | 0518-85865869、18805135863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272066765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