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灌云县四队镇双闸村居住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灌云县四队镇双闸村集中居住区项目建设监理(二次)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3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四队镇双闸村集中居住区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9]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四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灌云县四队镇双闸村一干沟北侧,242省道西侧;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453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75403平方米,总户数492户,20%≤建筑密度≤35%,0.5≤容积率≤1.5,绿地率≤35%,主要建设160平方、140平方、80平方、50平方的两层住宅,250平方商住以及配套村委、门面房、泵房、污水站和供水管网等附属设施,总投资额约:1.83亿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监理服务期:395日历天。要求:与施工期(395日历天)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 76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3月—2019年8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注册证书在执业有效内的须提供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9)自 2017 年9月 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场如有发现,拒绝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9 月 30 日~2019年 10 月 11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退休证明)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开标时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以后每月支付至完成工作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资料移交并完成备案)付至监理费的80%;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留总价款的3%作为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四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灌云县恒驰大厦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张连虎                              联 系 人:张玲

电  话:15896118908                        电    话:0518-85262399

 2019   年   9   月 30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