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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电子警察、标识标牌等配套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市政道路电子警察等配套工程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政道路电子警察等配套工程已由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建文【2019】4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道路电子警察等配套工程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市政道路电子警察等配套工程货物采购,本次项目主要采购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具体货物需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生效后7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招标控制价:13362221.9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7品牌要求:
监控和电子警察设备:海康威视、大华、宇视、天地伟业、科达、华为 ;
信号灯:杰瑞、华通、金科、海康威视、大华。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
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注意:招标人同意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其他文件”中,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如若弄虚作假,废标的同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计入严重失信人名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2018 年);(若公司
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加★产品生产厂家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产品及系列的唯一授权书。一家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
3.6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19年03月-2019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精神:投标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格式“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45 分
技术响应: 30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45)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 30 )
分 400万像素星光球机(3分) 1. 球机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2Lux,黑白0.0001Lux,可得1分.
2. 球机支持一键守望功能,当球机静止时间达到预设值时,可自动运行调预置位、自动巡航、自动扫描、模式路径、定时启动、断电记忆功能;可得1分.
3.支持水平中心分辨力不小于1500线;可得1分.
备注:以上技术标准均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安部或工信部等所属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是否满足为得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方可有效。并且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需要注明该产品某项技术要求在其检测报告上的页码或目录位置,以方便评委查找核对,不标注不得分。
   900万像素高清电警抓拍相机单元
(6分) 1.支持违法掉头抓拍功能,对违法掉头行为进行抓拍,白天捕获率≥99%,准确率≥99%;晚上捕获率≥99%,准确率≥99%;可得1分。
2.支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非机动车道抓拍功能,白天捕获率≥99%,准确率≥99%;晚上捕获率≥99%,准确率≥99%;可得1分。
3.支持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抓拍功能,能清晰记录不按所需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图片,白天捕获率≥99%,准确率≥99%;晚上捕获率≥99%,准确率≥99%;可得1分。
4.支持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抓拍功能,对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包括路口右转)行为进行抓拍;可得1分。
5.支持车头、车尾检测模式,抓拍图片符合GA/T1244-2015标准的相关要求;可得1分。
6.支持闯红灯捕获功能,白天捕获率≥97%,晚上捕获率≥97%;可得1分。
备注:以上技术标准均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安部或工信部等所属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是否满足为得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方可有效。并且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需要注明该产品某项技术要求在其检测报告上的页码或目录位置,以方便评委查找核对,不标注不得分。
   9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摄像机
(5分) 1.支持新能源车牌识别功能,白天准确率白天准确率≥99%,晚上准确率≥99%;可得1分。
2.支持识别车头6000种车辆子品牌,车尾3500种车辆子品牌,白天识别率98%,晚上识别率95%;可得1分。
3.支持黄牌车占道抓拍功能,白天误捕率≤1%,晚上误捕率≤1%;可得1分。
4.支持无牌车(未悬挂车牌)识别抓拍功能,白天准确率≥99%,晚上准确率≥99%;可得1分。
5.支持350种车标识别,白天准确率≥98%,晚上准确率≥98%;可得1分。
备注:以上技术标准均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安部或工信部等所属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是否满足为得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方可有效。并且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需要注明该产品某项技术要求在其检测报告上的页码或目录位置,以方便评委查找核对,不标注不得分。
   集中协调式信号主机
(10分) 1.信号机具备“网络通讯异常处置功能”,能对“网络风暴”进行防护。具备“拥堵控制和瓶颈控制功能”、“相位接管功能”。可得2分。
2.连续工作稳定性:信号机连接信号灯,连续通电工作240H,不应出现任何故障。信号机外壳防护等级达到IP65。信号机在供电电压为90V/50Hz时,工作时间1小时后,信号机各项功能正常,信号机正常工作。可得2分。
3.信号机配置软件能采用中文图形化配置路口渠化、检测器、信号灯连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可得2分。
4.信号机具有参数配置功能:可通过WIFI连接电脑或者手机进行参数配置、查看及状态监视。信号机具有U盘导入导出功能:可自动识别U盘中的配置文件并能执行导入导出操作,执行导出操作时,可自动导出至指定文件夹。可得2分。
5.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采用开放的通信协议,并兼容NTCIP协议。需提供NTCIP检测报告,且检测对象个数占总数的100%。可得2分。
备注:以上技术标准均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安部或工信部等所属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是否满足为得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方可有效。并且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需要注明该产品某项技术要求在其检测报告上的页码或目录位置,以方便评委查找核对,不标注不得分。
  管理体系认证(6)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证书,企业加盖公章并扫描至电子标书中,每提供一项得 1分,最多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任一加★产品制造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得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任一加★产品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4. 投标人所投任一加★产品制造商近三年(2016-2018)获得过省级或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能够提供省级或国家级相关部门认定通报或公示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可得1分,
(以上以原件扫描件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为准(有相关证明照片可以一并提供),不提供不得分)。
2.2.3
(4) 商务响应
(5)分 交货期(交付使用期)
(3分) 承诺交货期在工期70天的基础上,每缩减5 天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3分。
  质保期(2 分) 承诺质保1年的,不得分,在 1年的基础上,每增加 1 年
质保得 1 分,本项最多得2分
2.2.3(4) 售后服务(10)分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
员配置(2)分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有购房合同或在连云港市范围内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物业水电发票证明)、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2 名售后工作人员身份证、售后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其为售后工作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2019年3月-2019年8月,近6个月),其中办公场所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得1分,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得1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内容(2)分 根据投标申请人售后服务方案完善程度及问题处理的专业性与及时性进行评分,最多得 2 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
式(2 分) 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 2 小时内到场并在 24 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主体和该处相应时间的承诺人须一致,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注:提供的相关承诺原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质保内容(2 分) 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质保的服务内容的规范、完整性进行评分,最多得 2 分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
划(2)分 根据投标申请人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具体、详细,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分,最多得 2 分
2.2.3(5) 安装及调
试方案
(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5)分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1-2分;
2. 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0-1分;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1分;
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分;
2.2.3(6) 业绩
(5)分 类似业绩(5)分 投标人在 2016年9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评分:
1.提供的单个合同金额达 1000万元及以上得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业绩要求:1、合同内容和合同货物设备清单内容必须为信号灯或电子警察或公安信息化系统工程的供货及安装内容;
2、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
3、合同须能反映金额,时间;
4、业绩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5、须为已竣工验收项目,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该项业绩不得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0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须支付工本费300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灌南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楼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应在电子标书中上传的所有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其他文件”中,评委评审以投标人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但投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件、招标人同意书(如有)、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7.1.营业执照(副本);
7.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6 年~2018 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
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3、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
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03月至2019年08月,如是
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7.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开标前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
必须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并在开标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03月至2019年08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本项目要求项目授权委托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6号文);
7.5、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7.6、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7、投标人承诺书;
7.8、非本项目推荐品牌的招标人同意书(开标前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是本项目推荐品牌则不需提供);
7.9、非生产厂商投标人须出具其投标加★产品生产厂家原厂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以上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合格。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备用介质(非加密)并行,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 4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 CA 密码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备用介质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备用介质文件(非加密) ,前项因非投标人原因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
4、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 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
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
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 标 人 请 到 连 云 港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投 标 人 登 入 ” 栏 ( 网 址 :
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
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5、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无须再提供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等除外),投标单位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需清晰、完整齐全并在有
效期内。
6、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
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
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C 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政务中心 C 座一楼 CA 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 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联 系 人:卜雪                         联 系 人:李建辉
电    话:0518-83221232                电    话:0518-8188506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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