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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镇伊芦村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2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同兴镇伊芦村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同兴镇伊芦村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同兴镇伊芦村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同兴镇伊芦村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18961平方米,其中:住宅12686平方米、物管用房122平方米、商业设施建筑面积1257平方米、阁楼1132平方米、车库3550平方米、配电房214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908300102-BD-001 同兴镇伊芦村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 包括桩基、土建、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66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同兴镇伊芦村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兴镇伊芦村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19]15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同兴镇伊芦村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同兴镇伊芦村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961平方米,其中:住宅12686平方米、物管用房122平方米、商业设施建筑面积1257平方米、阁楼1132平方米、车库3550平方米、配电房21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9851850.19元
2.1.4工期要求: 36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 2020 年11月 2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桩基、土建、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2017年9月 26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8年9月 26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9年6月 26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
(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3月-2019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9)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令”,建筑业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承诺本单位拟报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为合格企业,企业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开查询信息为准。若动态核查不合格,以“连建发【2019】182号”文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0)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资格审查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2)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9 月 26日00时00分至 2019 年9月30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10月1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3月-2019年8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 年3月-2019年8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连建发【2018】96号、连建发【2018】412号文及苏建规字【2016】4号文);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9)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的承诺;
(10)投标人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的承诺;
(1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的承诺;
(12)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13)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3)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方法
(一)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机进行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壹品国际
路北侧6楼                               写字楼88-B号811-815号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查伟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15050910159              电    话:        0518-81889106        
10、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 CA 及签章业务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9月26日至2019年09月30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9月26日至2019年09月30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6楼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壹品国际写字楼88-B号811-81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查伟 联 系 人: 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5050910159 电 话: 0518-8188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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