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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附属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0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桃林镇货场路南侧地块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59332.1平方米,其中七栋厂房共54754.4平方米,综合楼面积4577.7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道理、管网等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1903250101-BD-009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附属工程 围墙、路灯、门卫改建、绿化等 5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  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 东发改复【2019】29号) ,目前附属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法选择承包单位,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附属工程 
2.1.2建设地点:东海县桃林镇货场路南侧地块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1.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5合同估算价:215万元
2.1.6工程内容:围墙、路灯、门卫改建、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1.7工期要求:   55   日历天,其中围墙及绿化工程需于2019年10月10日前完工。
2.1.8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省《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9 日至2019年 9  月 1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9 月  23 日  9  时00 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x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9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评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别墅6-7-2            
联   系   人:    孔亮          
电        话: 0518-87251856/13775444944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特别提醒: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10.3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0.4“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10.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  025-96010
江苏翔晟 徐小波、杭云飞 13585204543、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郑磊、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9月09日至2019年09月16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9月09日至2019年09月16日

 

2.获取地点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孔亮
  电 话:   电 话: 1377544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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