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河湾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06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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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河湾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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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潮河湾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潮河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潮河湾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杨集镇潮河湾生态园内 |
| 2.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24732.68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909040102-BD-001 | 潮河湾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木屋度假村整体的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 1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潮河湾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909040102-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河湾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云发改备[2019]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潮河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杨集镇潮河湾景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24732.68平方米,项目主要定位为休闲、度假。项目主要分为木屋建筑、接待中心、景观附属工程。其中:1、木屋包括小户型木屋19栋,中户型木屋5栋,大户型木屋4栋,基础做法为砼独立基础+钢结构平台。2、接待中心一栋,共2层,基础为柱下桩基础,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分接待、会议、餐饮等主要功能区。3、附属工程包括绿化、道路、景观桥、景观亭、木平台、水系、景观塔、配电(含管线)、照明、给排水(含管网)、门牌坊、消防工程、桥涵、土石方、城市家俱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 2.1.3招标控制价:2600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 年10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2月15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木屋度假村整体的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木屋度假村建设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6年1月以来,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提供的为工程施工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提供的为工程设计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自2017 年9月6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8 年9月6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6月6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6.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等)文件中的单位且未解禁的,将不准予报名。 3.6.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6.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6.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6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3.6.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 3.6.8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3.6.8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9月6日00时00分至2019年9月10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0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详细分析项目背景及基地现状条件,对上位规划进行充分解读研究。(1分) 2.详细阐述总体布局、技术经济指标等(0.5分) 3.阐述景区主要项目木屋、接待中心、景观、绿化等设计理念合理性。(2.5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整体构思严谨、创意新颖,风格突出,与周边及整个景区前期设计协调(0-3分)。 2.木屋、接待中心、水系、景观、绿化等重要节点布置合理突出中式风格(0-5分) 3.建筑功能(9分) 1.木屋户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根据与时俱进、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套型设计效果图需注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等(0-3分)。 2、接待中心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四周视野观景,装饰方案、布置合理,引人入胜,根据方案综合评分(0-3分)。 3.附属配套功能齐全,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性,根据方案综合评分(0-3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造型富有创意、空间处理合理等方面综合评分,能够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文件进行综合评估(0-2分)。 2.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当地特色建筑风格提升区域建筑形象等方面综合评分(0-2分)。 5.公共设施配套方案(6分) 1.土方水系设计方案综合评分,至少包含河道开挖及整理、回填土方的地形图,得0-1分; 2.景观工程设计方案综合评分,至少包含铺装、道路、景墙、桥涵、木屋基础、围栏、小品、自然驳岸、景石等,得0-3分; 3.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综合评分,至少包含上木、下木及配套养护,得0-1分; 4.安装工程设计方案综合评分,至少包含景观给水、照明、排水、亮化、智能化、消防、监控、泵站等,得0-1分 6.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2.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 7.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对每个单项平面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得0-1分)。 2.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0-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48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 (2分)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B、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2分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0.5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字体为宋体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字体或行距不满足要求扣3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配备的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且同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2、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5 工程业绩 (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6年1月以来,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复印件未装订或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灌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0518-8816609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潮河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78-2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邓主席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005120766 电 话:177518025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新点软件 黄 工 朱 工 张 工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0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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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潮河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杨集镇元兴村三组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78-2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邓海波 | 联 系 人: | 李星 |
| 电 话: | 18005120766 | 电 话: | 17751802577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855258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38268470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