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标线施工二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06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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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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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标线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市区 |
| 2.工程规模: 项目对实施范围内的35条城区道路、113个交叉口的路面基础设施,包括:道路路面、无障碍设施、标线、安全导流岛、护栏、交通标牌等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11907120201-BD-003 |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标线施工二标段) | 郁州路以西片区。施工内容为标线施工等 | 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公路交通工程]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标线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行服发【2019】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标线施工二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郁州路以西片区。 2.1.2建设规模:郁州路以西片区。施工内容为标线施工等。 2.1.3合同估算价:57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郁州路以西片区。施工内容为标线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不出借挂靠资质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的条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业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O/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苏建招办(2019)2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明确规定,在我市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项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计算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倒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19年2月-2019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说明:本次标线施工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施工标段的投标竞争,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一标段的中标人,二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中标人。如果其中一个标段被质疑投诉,不影响另外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通知书发放,另一个标段正常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9 月 6 日至2019 年 9 月 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郭处长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18-83081865 电 话: 17751899849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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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郭处长 | 联 系 人: | 徐工 |
| 电 话: | 0518-83081865 | 电 话: | 17751899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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