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神舟路改造二期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06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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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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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腾东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神舟路改造二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高新区麒麟大道 |
| 2.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12070万元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805290201-BD-006 | 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神舟路改造二期工程总承包 | 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规划要点的基础上完成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神舟路改造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报审、配合业主完成报建、工程结(决)算审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道路、雨污水、照明、城市家具等工程施工,城市家具设计要满足当地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市政设施、管线的施工报批及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直至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 1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 4.其他要求: 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神舟路改造二期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神舟路改造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东发改复(2018)4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腾东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神舟路改造二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神舟路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北起吉祥路,南至西湖商砼,沿线分别与麒麟大道、光明路平面相交,原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长约1050m,道路红线宽度30m。原道路横断面:3.5m(绿化带)+4.0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12.0m(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4.0m(非机动车道)+3.5m(绿化带)=30.0m,道路全线无人行道。 现状道路路面破损严重无法利用,同时考虑工程的经济性,路面按新建考虑,非机动车道按照新建考虑。 1)、道路断面重新布置,机动车道由12m拓宽成14m、非机动车道宽度为4.0m,全线新建1.5m宽侧分侧隔带; 2)、排水工程:新建双侧雨水管、道路西侧新建污水管、新建雨水口; 3)、城市家具:路面新划交通标线,全线布置标志标牌,交叉口设置信号灯;更换花岗岩路缘石,增设果皮箱、挡车桩等城市家具; 4)、杆线:沿线通信、道路西侧高压杆线入地。道路东侧高压杆线维持现状,部分高压杆线位于道路改建后的非机动车道内,施工前须迁移至人行道内侧,防止影响非机动车道通行。 2.1.1建设地点:东海高新区神舟路; 2.1.2建设规模:起点位于吉祥路,终点位于西湖混凝土搅拌站门口,道路长度约 1.050km;2.1.3合同估算价:187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19 年 10 月 11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 年 10 月 2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0 年 02 月 18 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规划要点的基础上完成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及神舟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神舟路改造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报审、配合业主完成报建、工程结(决)算审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道路、雨污水、照明、城市家具等工程施工,城市家具设计要满足当地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市政设施、管线的施工报批及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直至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申请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设计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道路工程师资格或建设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施工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 (2)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文、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3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6.4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6.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2019】182号文,投标人若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应为合格,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9 月06 日至2019年 09 月 1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 月 08日 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申请人是施工企业须提供); 4、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证(如投标申请人是施工企业须提供); 6、联合体协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9年02月-2019年07月连续6个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9、省外施工企业提供省资质《核验书》(如投标申请人是施工企业须提供);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须要提供上述资审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证件资料清晰完整提供,如果因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7. 评标办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前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合格(不少于60%)且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投标人少于5名大于等于3名(含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少于3名的,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决定继续评标或是重新招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技术方案(12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 2.设计原则。 3.设计依据。 4.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深度(4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5、经济分析(2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3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数平均值,该平均值下浮5%-7%(具体数值为5%,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暗标)。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0 页扣0.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8. 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光盘(非加密)、书面并行,投标单位须提供5套设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的书面文件,该部分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需提供备份电子文本;网络投标文件中需要上传商务标文件及技术标文件(不含设计文件部分和资格审查文件)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采用U盘备份)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投标人原因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8.5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120 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0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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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腾东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38号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刘光传 | 联 系 人: | 赵德虎 |
| 电 话: | 13951252885 | 电 话: | 15861277798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