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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六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02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七一六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1908270101-BE-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七一六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经发投发(2019)3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新东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拨付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州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涉及五个小区,分别为杰瑞花园、瑞城嘉园、杰瑞新村、杰瑞二村和杰瑞一村住宅小区,项目总投资额为1170.15万元。维修改造内容如下:

1.屋面:防水翻新平屋面,维修屋面面积6655 m2;

2.外墙:外墙涂料翻新处理,面积94697 m2;

3.公共楼梯间:墙面翻新34776m2;维修破损外窗、灯具等;

4.室外道路:对小区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增加停车位;小区道路划线、增加标识;对破损路灯进行修复更换;

5.门禁监控安防系统:维修监控系统;更换维修小区大门门禁;

6.消防:维修更换消防设施及水泵;

7.室外配套:维修室外健身器材及休闲座椅;维修增加信报箱;围墙修补;增加非机动车停车充电设施;景观绿化修剪等;

8.物业用房:维修物业用房。

2.3 招标范围:第七一六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与整个项目工期同步,直至整个项目交付使用)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8万元人民币;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应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总监(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有法人授权书,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提供2019年2月—2019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项目总监需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评标基准价的的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9年 9 月 2 日至2019年  9 月 9 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开标厅,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4)“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新东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1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夏倩                         联 系 人: 仲工                  

电    话:18961376099                     电    话: 157512375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9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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