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施工)预选招标
【信息发布时间:2019-08-02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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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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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施工)预选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市区 |
| 2.工程规模: 项目对实施范围内的35条城区道路、113个交叉口的路面基础设施,包括:道路路面、无障碍设施、标线、安全导流岛、护栏、交通标牌等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11907120201-BD-001 |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施工)预选招标 | 对巨龙路片区、海连路与通灌路以东交叉口、海连路与通灌路以西片区、朝阳路片区交叉口、苍梧路与科苑路交叉口进行道路改造,施工内容详见各具体项目施工前二次竞标时编制的招标文件。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施工)预选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行服发【2019】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施工)预选招标(标段)进行公开预选招标,确定预中标候选人。鉴于该项目地点分散、矛盾复杂多变,因此原则上接受熟悉本地情况、协调能力强、解决问题方法多、施工经验丰富、勇于担当的市政施工企业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 2.1.2标段名称: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施工)预选招标 2.1.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市区 2.1.4建设规模:对巨龙路片区、海连路与通灌路以东片区交叉口、海连路与通灌路以西片区、朝阳路片区交叉口、苍梧路与科苑路交叉口进行道路改造。 2.1.5工程估算价:约520万元 2.1.6工期要求:详见各具体项目施工前二次竞标时编制的招标文件。 2.1.7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对巨龙路片区、海连路与通灌路以东片区交叉口、海连路与通灌路以西片区、朝阳路片区交叉口、苍梧路与科苑路交叉口进行道路改造,施工内容详见各具体项目施工前二次竞标时编制的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5个预中标候选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时,将选择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不再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不接受关于在建工程的投诉。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5.2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时间计算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倒推。(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3.5.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5.5本项目招标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5.7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江苏省内外市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详见http://jsj.lyg.gov.cn/lygcin/xzzq/content/1e0c8efe-2a00-4678-90c8-63aac1155175.html)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3.5.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7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7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5. 投标截止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9年 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议法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综合评议法” 9.其他 9.1、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9.1.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9.1.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9.1.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注册建造师,其他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1.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9.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连建发[2019]182 号文《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相关规定的通知》。 9.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9.3.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9.3.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9.3.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9.3.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4、投标人注意事项: 9.4.1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查及评分要求等所有相关资料可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中。所有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及评分要求的相关资料均以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4.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即拟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参与现场开标工作及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单位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缴纳的社保凭证; 9.4.3、开评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出示身份证于2019年8月27日09时00分前到达开标现场,并在开标记录表中亲自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接受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放弃投标。 9.4.4、开标过程中的异议现场提出,招标人给予解答和书面记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郭处长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18-83081865 电 话: 17751899849 2019年 8 月2 日
1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或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1)投标人自备光盘特别说明: 投标人自备光盘,以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8月02日至2019年08月07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8月02日至2019年08月07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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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郭处长 | 联 系 人: | 徐工 |
| 电 话: | 0518-83081865 | 电 话: | 17751899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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