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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15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省连云港监狱,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
   
 
   
2.工程规模: 按照司法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监狱建设标准》(220亩)设计,监区占地118.6亩;行政区占地33.39亩;武警营房占地16.83亩;项目总占地168.82亩,项目改扩建总面积36000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33500平方米,包括罪犯用房27800平方米,含监舍用房4230平方米,教育学习用房1110平方米,文体活动用房1410平方米,伙房和餐厅1200平方米,医务所1320平方米,家属会见室1780平方米,技能培训用房5060平方米,劳动改造用房10720平方米,其它服务用房970平方米;警察用房3200平方米,包括特殊业务用房2500平方米,警察管理用房700平方米;武警营房2500平方米。改造面积2500平方米;将现有武警营房改造为警察备勤用房。配套建设大门、围墙、岗楼、蛇腹网、场地、道路、水电气管网、消防、绿化、信息化等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811090101-BD-001 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施工 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医务室、监舍、中转仓库、劳改用房、垃圾站、岗楼及围墙、配电室、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监区大门、教学楼、会见楼、武警营房)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095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8】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连云港监狱,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2.1.2建设规模:拟新扩建总建筑面积34831.66m2,含12个单体;最大单体9190.24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1.0m;框架结构。本项目拟采用分阶段建设,一阶段包括医务室、监舍、中转仓库、劳改用房、垃圾站、岗楼及围墙、配电室、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二阶段包括:监区大门、教学楼、会见楼、武警营房。总投资约1492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134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监狱改扩建工程(医务室、监舍、中转仓库、劳改用房、垃圾站、岗楼及围墙、配电室、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监区大门、教学楼、会见楼、武警营房)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下条件为资格审查类似工程业绩条件,即投标人必须要满足的条件: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4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万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仓库)施工业绩。
注:
①投标人必须提交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和盖章)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且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和盖章)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3.3.2近两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一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近三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总则”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6)招标人拒绝出借(挂靠)资质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304号文件;
(9)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年5月15日00时00分至2019年5月20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连云港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层
邮编:                             邮编:210037
联系人:张宜利                     联系人:陶乐彦
电话:0518-88613024                电话:025-83356570,18651621155
传真:                             传真:025-8335657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angsujianwei@qq.com

2019年5月15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特别提醒: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15日至2019年05月20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5月15日至2019年05月20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连云港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连云港监狱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宜利 联 系 人:   毛哲宇    
  电 话: 13815619882 电 话:   83378997    
  传 真: 传 真:   025-83356570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jiangsujianwe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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