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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小伊空港小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重发公告二次)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13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小伊空港小镇(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灌云县小伊空港小镇(一期)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小伊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小伊空港小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小伊乡大孙村、张葛村

 

2.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477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812120101-BD-001 灌云县小伊空港小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房屋建筑及外装修、道路、围墙、给排水管网、供电设施、消防、人防、智能化、绿化等安置小区的EPC全部承包工程。包含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54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报名 
 

4.其他要求:   灌云县小伊空港小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重发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小伊空港小镇(一期)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8]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小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小伊空港小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小伊乡大孙村、张葛村;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477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1804.19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6月 25 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7月25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5日。
2.1.5 质量要求: 
①勘察设计质量:勘察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通过审查部门审查(由中标人承担费用);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须通过有权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权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权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房屋建筑及外装修、道路、围墙、给排水管网、供电设施、消防、人防、智能化、绿化等安置小区的EPC全部承包工程。包含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
3.1投标申请人资质应具备下列3.1.1、3.1.2条件之一: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国家一级建筑师注册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中标准:
2016年1月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和盖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2自2017年5 月 13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8年5 月1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2月1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项目管理机构: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及《建设项目工程总包管理规范》7GB/T50358-2017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b.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c.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e.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f.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00时00分至2019年5月 17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10: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
6.2企业资质证书;
6.3企业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5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
6.6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和盖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
6.8投标保证金缴纳底单或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9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1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3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14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且设计文件得15分(含)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设计、商务及技术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抽签入围。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1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2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1分)。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1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1分)。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5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5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2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权绿色建筑标准(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5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5分)。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编制预算文件要求(0.5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报价评审(6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3%、3.5%、4%、4.5%、5%、5.5%、6%、6.5%、7%)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随机抽取一个数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1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A、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陈述和答辩不得分 ;
B、 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1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8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6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4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超过100页扣0.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10年及以上得0.6分(时间以注册时间为准);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得0.6分;
3、设计负责人为一级建筑注册设计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取得注册建筑师5年及以上得0.4分(时间以注册时间为准)。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以来,投标人(牵头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项目)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加1分,累计不超过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6年1月以来,投标人(牵头人)项目经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项目)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加2分,累计不超过2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该业绩得分可以是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
注:1.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和盖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
3.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予认可)。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小伊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小伊乡董集村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18-88321017             电    话:0518-81162007   
13961377277                           18360506726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038800820@qq.com

2019年 5月13日
 
特别提醒: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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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513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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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13日至2019年05月1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5月13日至2019年05月1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小伊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小伊乡董集村 地 址: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晓明 联 系 人: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8321017 电 话: 0518-81162007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0388008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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