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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千华苑项目FEPC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1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乐居千华苑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乐居千华苑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居千华苑项目F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州区新海路东,海宁西路北

 

2.工程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52717.89㎡,总建筑面积458788.29㎡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1903220102-BD-001 乐居千华苑项目FEPC总承包 本项目的融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FEPC项目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及融资能力。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居千华苑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以海经发投发【2019】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乐居千华苑项目F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乐居千华苑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海路东、海宁西路北;
2.1.2建设内容:乐居千华苑项目A地块用地面积约43562㎡,总建筑面积约109457㎡;B地块用地面积约109155㎡,总建筑面积约346977㎡;具体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1.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FEPC项目的全部内容;
2.1.4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红线范围内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包括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场地平整、施工临时便道、临时安文设施、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如需要)、各单体建筑土建、安装、燃气、电气工程,专业、专项工程:与主体建筑配套的小区人防工程,消防、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小区道路及雨污水、照明亮化、监控安防系统、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变配电工程、围墙门房公厕、小区标识交通指示、小区文体健康社区等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直至工程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
2.1.5招标控制价:1522296484.49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用控制价为人民币25元/㎡);
2.1.6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7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通知为准)
2.1.7质量要求:
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各阶段报审之前必须通过招标人审核同意)。
    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应具备下列①、②条之一: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近三年内或成立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融资能力方面满足项目需求。须提供一份不少于人民币1300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如为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时间应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内(此证明可以是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出具),原件现场备查。
3.3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及融资能力。
3.6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岗履职,详见连建发【2018】421号文。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04月,如是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17年 05月 10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8年05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9年 02 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须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中标公告结束后45日内中标人(如为联合体,需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从其基本账户向甲方账户支付不少于人民币130000万元融资款,做为本项目专用款项,使用期为不少于三年(不低于至竣工验收时间),年利率不超7.5%(具体融资款金额、利率及使用期以投标文件为准)。
(2)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 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4)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通报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盖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04月,如是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1)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05 月 10 日至2019年 05 月 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06  月  11 日 9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场地标牌)。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综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打分。(设计文件部分得分带入第二阶段的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址:连云港市人民东路139号创业梦工场1#楼3单元16层
联 系 人:姜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761389933                  电    话:0518-85450099

2019年 05 月 10 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市人民东路139号创业梦工场1#楼3单元16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姜阳 联 系 人: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电 话: 0518-8545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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