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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经济开发区佛山路、大连路、宁波路、温州路、新海西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8-04-24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灌南经济开发区佛山路、大连路、宁波路、温州路、新海西大道道路

改建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3207241801190201-BE-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经济开发区佛山路、大连路、宁波路、温州路、新海西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开发[2018]4号及灌行审[2018]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资格后审,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

2.2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新海西大道(人民西路—温州路)全长0.969km;佛山路(人民西路—温州路)全长1.699km;温州路(佛山路—宁波南路)全长0.977km;宁波南路(人民西路—新海西大道)全长1.502km;大连路(北海路—威海北路)全长1.733km。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 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并配合至结算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4674.81171万元人民币。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40万元人民币。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人(市政专业);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有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3人(市政专业);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1)、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及苏建招函〔2015〕16号精神:投标企业无不良行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投标单位应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4)、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总监1人、专业监理师2人、监理人员3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三个月(2018.1-2018.3)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3.11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商务分得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 0.9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 0.6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2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网址:http://www.lygztb.gov.cn/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

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5、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6、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的承诺;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9、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与我中心开户行(中行)为同城同行以进账为准,进账相关证明票据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付款方式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第一次

工程量(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完成一半

付至合同总价30%

 

第二次

工程全部完工且初验合格

付至合同总价60%

 

第三次

保质期满一年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付至合同总价90%

 

最后付款

保质期满后经验收合格

结清余款(无息)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人民币捌仟圆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要求的金额一次性打足,到账金额多打、少打或不是一次性打足的视为废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迎宾大道1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7号金海

财富中心A座15层1505室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汤工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8261381230                电    话:       1770513294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重要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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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3)投标人自备光盘特别说明:

投标人自备光盘,以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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